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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修訂:未按規(guī)定標識轉基因可停產
[2015/1/16]
12月2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開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與此前相比,此次提交的草案新增了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標識的規(guī)定,并進一步加重加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據悉,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中國《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已經規(guī)定了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示制度,一些國家也在法律中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應當在標簽上予以明示。二審稿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增加“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標識”規(guī)定。
草案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未按規(guī)定標識”有可能承擔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到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等各個檔次的處罰,但其中“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的,由縣級以上食藥監(jiān)管部門責令改正即可,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此次提交的修訂草案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例如,加重對添加藥品等四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對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等六種嚴重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增加規(guī)定行政拘留的處罰。對明知從事違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四種違法行為,增加規(guī)定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此外,部分罰款標準下限也有所提高。
據悉,針對上海福喜工廠大量使用過期原料等類似的行為,修訂草案規(guī)定,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等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未按規(guī)定標識轉基因可責令停產
近年來轉基因食品領域爭議不斷,公眾對轉基因食品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因此備受關注。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匯報草案修改情況時說,中國《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已經規(guī)定了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示制度,一些國家也在法律中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應當在標簽上予以明示。
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二審稿增加規(guī)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標識。”
如果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guī)定進行標識,根據二審稿,將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不足10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0000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
不是所有轉基因食品都要標識
有關人士透露,并不是市面上的所有轉基因食品都需要標識,哪些食品需要標識農業(yè)部門已有具體規(guī)定。2002年,農業(yè)部公布《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制定了首批標識目錄,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大豆、玉米、番茄、油菜籽油5類17種轉基因產品,進行強制標識,其他轉基因農產品可自愿標識。
由于已經12年沒有更新,這份目錄不斷被質疑。今年10月,農業(yè)部科技教育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與知識產權處處長寇建平解釋,近年來中國批準產業(yè)化種植、進口,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農作物,沒有增加和改變,如果中國批準轉基因水稻等產業(yè)化種植,目錄肯定會更新。
“轉基因”標識多用于食用油
在北京市東城區(qū)一家大型超市,發(fā)現(xiàn)轉基因食品標識多集中于食用油產品,尤其是大豆油。
該大型超市內金龍魚、福臨門、匯福等多個食用油品牌旗下的大豆油系列均在產品標簽上標明了其產品“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字樣。金龍魚1:1:1調和油、福臨門調和油均標有其產品“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及轉基因油菜籽”字樣。
針對油類非轉基因產品,如玉米油、花生油等產品,以上多個食用油品牌均在包裝顯著位置標明“本產品為非轉基因產品”字樣。
據悉,“非轉基因產品”多標識于食用油瓶身正面,使用較大號字體標注。而“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及轉基因油菜籽”等字樣均在食用油瓶身側面使用黑色小號字體標識。
食用油之外的其他食品,包括大豆粉、玉米粉等加工產品,以及番茄、玉米等農產品,記者均未發(fā)現(xiàn)有轉基因或非轉基因標識。該超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轉基因食品標識多集中于食用油,尤其是大豆油,此外,該超市內售賣的番茄、玉米等農產品中沒有轉基因食品。
據悉,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中國《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已經規(guī)定了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示制度,一些國家也在法律中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應當在標簽上予以明示。二審稿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增加“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標識”規(guī)定。
草案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未按規(guī)定標識”有可能承擔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到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等各個檔次的處罰,但其中“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的,由縣級以上食藥監(jiān)管部門責令改正即可,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此次提交的修訂草案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例如,加重對添加藥品等四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對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等六種嚴重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增加規(guī)定行政拘留的處罰。對明知從事違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四種違法行為,增加規(guī)定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此外,部分罰款標準下限也有所提高。
據悉,針對上海福喜工廠大量使用過期原料等類似的行為,修訂草案規(guī)定,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等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未按規(guī)定標識轉基因可責令停產
近年來轉基因食品領域爭議不斷,公眾對轉基因食品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因此備受關注。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匯報草案修改情況時說,中國《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已經規(guī)定了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示制度,一些國家也在法律中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應當在標簽上予以明示。
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二審稿增加規(guī)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標識。”
如果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guī)定進行標識,根據二審稿,將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不足10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0000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
不是所有轉基因食品都要標識
有關人士透露,并不是市面上的所有轉基因食品都需要標識,哪些食品需要標識農業(yè)部門已有具體規(guī)定。2002年,農業(yè)部公布《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制定了首批標識目錄,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大豆、玉米、番茄、油菜籽油5類17種轉基因產品,進行強制標識,其他轉基因農產品可自愿標識。
由于已經12年沒有更新,這份目錄不斷被質疑。今年10月,農業(yè)部科技教育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與知識產權處處長寇建平解釋,近年來中國批準產業(yè)化種植、進口,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農作物,沒有增加和改變,如果中國批準轉基因水稻等產業(yè)化種植,目錄肯定會更新。
“轉基因”標識多用于食用油
在北京市東城區(qū)一家大型超市,發(fā)現(xiàn)轉基因食品標識多集中于食用油產品,尤其是大豆油。
該大型超市內金龍魚、福臨門、匯福等多個食用油品牌旗下的大豆油系列均在產品標簽上標明了其產品“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字樣。金龍魚1:1:1調和油、福臨門調和油均標有其產品“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及轉基因油菜籽”字樣。
針對油類非轉基因產品,如玉米油、花生油等產品,以上多個食用油品牌均在包裝顯著位置標明“本產品為非轉基因產品”字樣。
據悉,“非轉基因產品”多標識于食用油瓶身正面,使用較大號字體標注。而“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及轉基因油菜籽”等字樣均在食用油瓶身側面使用黑色小號字體標識。
食用油之外的其他食品,包括大豆粉、玉米粉等加工產品,以及番茄、玉米等農產品,記者均未發(fā)現(xiàn)有轉基因或非轉基因標識。該超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轉基因食品標識多集中于食用油,尤其是大豆油,此外,該超市內售賣的番茄、玉米等農產品中沒有轉基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