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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間藥效試驗準則—國家標準
[2012/11/2]
田 間 藥效 試驗是農藥登記管理工作重要內容之一,是制定農藥產品標簽的重要技術依據,而標簽是
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唯一指南。為了規范農藥田間試驗方法和內容,使試驗更趨科學與統一,并與國
際準則接軌,使我國的藥效試驗報告具有國際認同性,特制定我國田間藥效試驗準則國家標準。該系列
標準參考了歐洲及地中海植物保護組織(EPPO)田間藥效試驗準則及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亞太地區
類似的準則,是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并經過大量田間藥效試驗驗證而制定的。
棉 花 苗 期立枯病、炭疽病和紅腐病是我國棉花作物苗期發生的主要病害,生產上經常需用殺菌劑進
行防治。為確定防治棉花苗期病害藥劑的最佳使用劑量,測試藥劑對作物及非靶標有益生物的影響,為
殺菌劑登記的藥效評價和安全、合理使用技術提供依據,特制定GB/T 17980的本部分。
本 部 分 是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系列標準之一,但本身是一個獨立的部分。
本 部 分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
本 部 分起 草單位:農業部農藥檢定所。
本 部 分 主要起草人:顧寶根、宋曉軒、吳新平、劉乃熾、陳立平、楊崇良、孫化田。
本部 分 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負責解釋。
GB/T 17980.93-2004
農 藥
田 間 藥 效 試 驗 準 則 ( 二 )
第93部分:殺菌劑種子處理防治棉花苗期病害
范圍
本部 分 規 定了殺菌劑種子處理防治棉花苗期立枯病(Rhizoctonias olani),炭疽病(Colletotrichum
gossypii)和紅腐病(Fusariummoniliforme spp.)田間藥效試驗的方法和要求。
本 部 分 適用于殺菌劑防治棉花立枯病、炭疽病和紅腐病的登記用田間藥效小區試驗及評價。其他
田間藥效試驗參照本部分執行。
試驗條件
2.1 試驗對像、作物和品種的選擇
試 驗 對 象為立枯病、炭疽病、紅腐病。
試 驗 作 物為棉花。選用感病品種,記錄品種名稱。
2.2 環境條件
田 間試 驗 應選擇在歷年發病的地塊進行。所有試驗小區的栽培條件(如土城類型、肥料、播種、移栽
時期、株行距等)應一致,且符合當地科學的農業實踐(GAP).
試驗設計和安排
3.1 藥荊
3.1.1 試驗藥劑
注 明 藥 劑商品名或代號、通用名、中文名、劑型含量和生產廠家。試驗藥劑處理不少于三個劑量或
依據協議(試驗委托方與試驗承擔方簽訂的試驗協議)規定的用藥劑量。
3.1.2 對照藥荊
對 照 藥 劑應是已登記注冊的并在實踐中證明是有較好藥效的產品。對照藥劑的類型和作用方式應
同試驗藥劑相近并使用常用劑量。特殊情況可視試驗目的而定。
3.2 小區安排
3.2.1 小區排列
試 驗 藥 劑、對照藥劑和空白對照的小區處理采用隨機排列,特殊情況應加以說明。
3.2.2 小區面積和重復
小區 面 積 :15t n,一50. z,
重 復 次 數:最少4次重復。
3.3 施藥方式
3.3.1 使用方法
按 協 議 要求及標簽說明進行。施藥應與當地科學的農業實踐相適應。
3.3.2 使用器械的類型
使用 生 產 中常用器械,記錄所用器械的類型和操作條件(如操作壓力、噴霧口徑等)的全部資料。如
果種子處理,所用設備應盡可能接近商品化的拌種機械,保證藥劑在種子表面分布均勻一致,且不能使
拌種器械上藥劑附著量過多而影響用藥量的準確性;如少量種子可用玻璃器皿。如果是土壤處理,則須
GB/T 17980.93-2004
保證施藥深淺一致,分布均勻。用藥量偏差超過土10%的要記錄。
3.3.3 施藥的時間和次數
按 協議 要求及標簽說明進行,記錄施藥次數和每次施藥日期。如果是種子處理,應記錄種子處理后
多長時間播種。
3.3.4 使用劑量和容量
按 協議 要 求及標簽注明的劑量使用,通常藥劑中有效成分含量表示為g/hm'或g/100k g。用于噴
霧時,同時要記錄用藥倍數和每公頃藥液用量(L/hm') .
3.3.5 防治其他病蟲害藥荊的資料要求
如 果 要 使用其他藥劑,應選擇對試驗藥劑和試驗對象無影響的藥劑,并對所有小區進行均一處理,
而且要與試驗藥劑和對照藥劑分開使用,使這些藥劑的干擾控制在最小程度,記錄這類藥劑施用的準確
數據。
4 調查、記錄和測量方法
4. 1 氣象和土坡資料
4.1.1 氣象資料
試 驗 期 間應從試驗地或最近的氣象站獲得降雨(降雨類型和日降雨量,以mm表示)和溫度(日平
均溫度、最高和最低溫度,以℃表示)的資料。
整 個 試 驗期間影響試驗結果的惡劣氣候因素,例如嚴重或長期的干早、暴雨、冰雹等均應記錄。
4.了.2 土墳資料
記 錄 土 壤類型、土壤肥力、水分(如干、濕或澇)、土壤覆蓋物(如作物殘茬、塑料薄膜覆蓋、雜草)等
資料。
4.2 調查方法、時間和次數
4,2.1 調查方法
按 協 議 要求進行。通常調查出苗率、保苗效果。每小區隨機拔取10。株棉苗調查防病效果,記錄各
級病苗數及苗病種類。
分 級 方 法:
0級 : 莖 基部無病斑;
1級 : 莖 基部病斑占整個莖圍的1/3以下;
3級 : 莖 基部病斑占整個莖圍的1/3^1/2;
5級 : 莖基 部病斑占整個莖圍的1/2-3/4;
7級 : 莖 基部病斑占整個莖圍的3/4以上。
4.2.2 調查時間和次數
按 協 議 要求進行。通常出苗50%開始調查,每3天調查一次死、病苗數,至不再死苗。
4.2.3 藥效計算方法
死苗率(%)=死 苗數/調查總株數x 100........... (1)
病情指數=E(各級病株數x相對級數值)/調查總急株數x7 X100............ (2)
防治效果 ( %) =空白對照區病情指數(死苗率)一處理區病情指數(死苗率)/空白對照區病情指數(死苗率)x 100 ...........(3)
4.3 對作物的直接影響
觀 察 藥 劑對作物有無藥害,如有藥害,要記錄藥害的類型和程度。此外,也應記錄對作物的有益的
影響(如刺激生長、促進成熟等)。
用下列方法記錄藥害:
a) 如 果藥害能被測量或計算,要用絕對數值表示,如株高。
b) 其 他情況下,可按下列兩種方法估計藥害程度和頻率:
1) 按 照 藥 害 分 級方法,記錄每小區藥害情況,以一,+,++,+十+,++++表示。
藥 害 分 級 方 法 :
一 :無 藥 害 ;
+ :輕 度 藥 害 , 不 影 響 作 物 正 常 生長;
+ + :明 顯 藥 害 , 可 復 原 ,不 會 造 成作物減產;
+ + + :高 度 藥 害 , 影 響 作 物正常生長,對作物產量和質量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失,一般要
求 補 償 部 分 經 濟 損 失 ;
+ + + + :嚴 重 藥 害 , 作 物 生長受阻,作物產量和質量損失嚴重,必須補償經濟損失。
2) 將 藥 劑 處 理 區與空白對照區比較,評價其藥害的百分率。
同 時 ,要 準確描述作物的藥害癥狀(矮化、褪綠、畸形),并提供實物照片、錄像等。
4.4 對其他生物的影響
4.4. 1 對其他病蟲容的影響
對 其 他 病蟲害任何一種影響都應記錄,包括有益和無益的影響。
4.4.2 對其他非靶標生物的影響
記 錄 藥 劑對試驗區內野生生物和有益昆蟲的影響。
4.5 產品的產量和質量
記 錄 每 個小區的產量,用kg/hm'表示。
結果
試 驗 所 獲得的結果應用生物統計方法進行分析(采用DMRT法),用正規格式寫出結論報告并對試
驗結果加以分析,原始資料應保存備考察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