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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空氣質量評測有望轉向強制認證
[2015/4/8]
在3月26日召開的“2015第五屆車內空氣質量及禁限用物質技術峰會”上,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博士仝令勝透露,目前CQC已啟動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項目得到了企業和檢測機構的認可,企業將積極參與對乘用車內空氣質量的自愿認證。隨著《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從推薦性升級到強制性的完成,車內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評價有望成為強制認證。
CQC評價方法受認可
近年來,隨著中國汽車市場的快速發展,車內空氣質量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在車內空氣質量檢測評價領域,社會和消費者存在巨大需求,而企業自己的檢測結果,很難讓大眾信服。
隨著更加理智和成熟的消費趨勢,我國亟須一個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機構來進行相關的檢測、評價和發布信息,并且逐步推動相關標準體系的完善,助力消費理念的升級,促進車內空氣質量更有利于乘員健康車型的推廣和普及。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作為第三方專業認證機構,始終致力于通過認證幫助客戶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促成各界的交流與合作。同時,CQC在汽車及零部件認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車內空氣質量也一直是CQC關注的內容。
在去年3月27日召開的《車內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研討會》上,CQC啟動了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項目。會上與會專家對CQC起草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實施細則》(草稿)進行了討論,并提出了修改意見。同年5月和7月,CQC再次邀請國內知名檢測機構的專家圍繞車內空氣質量檢測評價技術方法進行了深入研討。會后CQC對《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實施細則》進一步的修訂,并共同制定了《汽車乘員艙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乘用車內空氣中PM2.5檢測評價方法》、《乘用車內氣味檢測評價方法》等,目前這些方法已得到了企業和檢測機構的認可。去年8月,在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和寧波汽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了乘用車內空氣質量摸底測試工作,對13家汽車制造商(進口、合資、國產)的16臺樣車進行了測試,并取得良好結果,很好的驗證了實施細則及檢測評價方法。同年10月17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等5家單位在2014中國國際節能環保汽車展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成果展上宣布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工作正式啟動。
目前評價申報系統已經上線,在CQC網站產品認證系統可在線申請。
仝令勝說,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的意義是建立數據庫,了解目前汽車VOC狀況;統一VOC測試條件和方法,為標準修訂積累數據、經驗、技術等,從源頭上減少VOC;指導消費,推廣更為健康、低碳環保的汽車產品及技術,提高我國汽車的設計制造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談及未來CQC在車內空氣質量工作規劃時,仝令勝說,首先做好目前已啟動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工作,接下來,會推動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自愿認證。隨著《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標準從推薦性到強制性的完成及汽車產品的認證工作的進展,CQC會推進VOC強制認證工作。
評價認證線路圖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適用于在中國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駛的、且已批量生產的、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用于銷售且新生產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的評價。仝令勝解釋道,目前只限制為新車。同時,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目前只限于乘用車范圍,未來還要擴大到商用車和其他相關汽車零部件產品。同時,未來將擴展到在用車輛的評價。
評價流程包括申請、受理、產品檢驗以及評價批準等4個環節。在CQC網站提交申請、提交《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申請表》、申請車型的強制性認證證書復印件(且證書有效)、《產品及關鍵零部件描述》。收到申請方的申請資后,由CQC進行完備性和符合性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請方受理;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通知申請方補充、修改或退回。
產品檢驗依據的標準及方法,包括GB/T 27630-2011《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HJ/T 400-2007《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CQC9205-2014《汽車乘員艙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CQC9206-2014《乘用車內空氣PM2.5檢測評價方法》、CQC9207-2014《乘用車內氣味檢測評價方法》等。
據仝令勝介紹,CQC開展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內容包括甲醛、苯、丙烯醛、乙醛、甲苯、乙苯、苯乙烯、二甲苯及車內PM2.5、車內氣味10部分。其中,前8個是《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中的限值,后兩個為觀察項,這是一個擴展和進步。
CQC評價批準后,按評價單元向生產企業頒發評價通知書。產品信息公開與用戶投訴監督。CQC將在相關網站公布車型的評價結果信息以指導車輛消費,同時接受用戶投訴并與獲評價企業建立聯動機制,提高用戶服務水平。用戶投訴信息同時用于指導確定對企業的評價是否保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