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不能總是“馬后炮”
[2011/4/16]
餐桌上最普通的饅頭終于成為有害食品大家族中的新成員。
讓無辜的饅頭蒙羞的是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
4月11日,該公司違規加工生產的饅頭被曝光。其違規行為至少有兩條,一是在面粉中非法添加山梨酸鉀、色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劑,這些食品添加劑都是明令禁止在饅頭類產品中使用的。二是將超過保質期的饅頭回收重新制作新饅頭。
這些違規加工生產的饅頭看起來與正常生產的饅頭并無區別,堂而皇之地走進數家大大小小的超市,而且賣得很好。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因使用這些違規加工生產的饅頭而致病的事件發生。然而,對饅頭的恐慌正在形成。
有網友表示,自己幾乎每天晚上都要食用這種饅頭,看到這樣的新聞,這位網友很擔心自己正在慢性中毒。
安全屏障屢屢被突破
4月12日,上海成立由市政府領導為組長,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以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表示,將徹查此案、依法嚴懲,徹查過程將向社會公開,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
聯合調查組當天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饅頭生產過程中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將過期饅頭重新用于原料再生產、違法添加色素等行為。
目前,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已被責令停產整頓,企業責任人被公安部門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上海質量技監部門對可疑原料和產品進行了封存扣押,對企業賬冊進行了登記保存,并責令其召回問題產品。截至12日16時,該公司生產的1.6萬個饅頭被封存、下架。
同一天,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發布消息,要求上海市質監局嚴查嚴辦,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這么看,政府部門的反應很迅速。然而,另一個疑問隨之而來:監管部門為什么沒有先發現?監管為什么總是發生在事后?
還是要回到食品安全的監管流程上。
按照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涉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這些部門是按照從原材料到產品、市場、餐桌的順序進行分段監管。從田間地頭到餐桌,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監管部門把關,為公眾的食品安全構筑屏障。
然而,這個安全屏障卻屢屢被突破。
在上海饅頭事件中,生產者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證照齊全,擁有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其生產的饅頭產品也都獲得了QS標志(質量合格標志)。
為何監管缺失并不鮮見
這是莫大的諷刺。
在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一直都是個麻煩事。
在監管層面,政府部門認為我國現階段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因為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要求在不斷提高。各個監管部門都抱怨不好管,因為從事食品生產、餐飲的小商販、小公司眾多,監管難度太大。
然而,這并不能成為監管不力的借口。在監管體系上,已經經歷多次調整,形成如今的多個監管部門分段監管的格局。如果分段監管的各監管部門都能夠盡心盡責地管好分管的那一段,食品安全應該不再成為問題。
“這么多年的經驗證明,一個事情如果一個部門管不了,多個部門必然也管不好。”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這樣說,消除監管真空地帶、建立無縫對接的監管理念已經提了這么多年,但在執行上依然不到位。
在劉俊海看來,監管部門根本就沒有做到盡心盡責,總是事后監管、被動監管、消極監管。總是在媒體曝光了之后、上級領導做了批示之后才去監管、執法,反之就沒有動力去監管。
在此次上海饅頭事件中,違規加工生產饅頭的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并非沒有監管,監管部門一個月會抽查一次。當監管部門來檢查的時候,公司就把東西拿到辦公室給他們檢查,不讓他們去車間,“他們一來我們就把車間的門關上,不讓他們進去。”
面對監管部門,違規生產的企業自然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對策來應付,我們的監管部門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些監管部門有時候真是很愚蠢,有的甚至在檢查前通知企業,那能檢查出什么問題?”劉俊海說,監管部門的工作總是流于形式,企業怎么會不鉆空子。
今年3月15日,國務院發布文件,對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安排。
如果衛生行政部門看到該公司生產車間污水橫流,工作人員沒有穿戴統一的清潔的工作衣帽,能否為其出具衛生許可證?
如果質檢部門按照規定嚴格進行檢查檢驗,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回收過期產品重新回爐后的產品能否獲得QS標志?
如果工商部門能夠嚴格流通中的檢查,這些違規加工制成的饅頭能否登上百姓的餐桌?
很顯然,這些本該盡到的監管責任都缺失了。而這樣的監管缺失并不鮮見。
記者曾隨同國家某部委到地方進行食品安全的調研,所到之處都有兩三個不同部門陪同檢查。
在一個城市,記者所在的調查組推掉該城市相關部門安排的檢查點,臨時進入路邊一家中等規模的餐廳后廚。當記者揭開這家餐廳一口鍋的鍋蓋時,數只碩大的蟑螂四散逃開。然而,就是這家餐廳,收銀臺后的墻上赫然貼著衛生檢驗合格的標志。
在另一個城市,一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曾經對某縣的一種粉絲產品生產進行檢查,檢查的結果讓她連續三天都吃不下飯。而該縣的相關監管工作人員卻嘲笑她,這有什么稀奇的,當地就是這么做粉絲的。
“我們當時都沒有告訴媒體,不然得造成多大負面影響?”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這個文件指出,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基礎薄弱的狀況尚未根本轉變,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管工作不到位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按照這個文件的要求,今年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從蘇丹紅鴨蛋到抗生素多寶魚,從三聚氰胺牛奶到瘦肉精豬肉再到如今的染色饅頭,幾乎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與監管不力脫不了干系,然而除了三聚氰胺牛奶事件中國家質檢總局局長辭職外,幾乎看不到對監管責任的追究。
在劉俊海看來,對食品安全應該是零容忍,對監管不力的政府部門與相關責任人都要做出嚴厲處罰,該撤職的要撤職,該降職的要降職,不能總是無人為監管缺位負責。現有的監管隊伍已經足夠了,卻總是監管不好,總要有人為此負責。
“不少政府部門依舊將發展放在第一位,認為企業發展起來了,其他問題都是小問題。”劉俊海說,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發展必須是在規范中的發展,不能總是無規范的亂發展。
每次面對食品安全事件,我們都希望是最后一次,這樣的愿望何時能夠實現?
食品小作坊安全監管誰負責
中毒之后處理難事前監管無人管
近一個月來,河南省衛輝市(縣級)的梁軒海家都沉浸在急性食物中毒的陰影中。
3月19日7時多,梁軒海14歲的兒子和4歲的女兒以及5歲的侄女,空腹吃了他妻子買的貓耳朵、薯條、蝦片等散裝小食品。不到4分鐘,3個孩子就出現全身無力、頭暈、頭痛、冒汗、流涎、惡心、嘔吐等中毒癥狀。經過搶救,孩子們脫離了生命危險。醫生診斷認為:3個孩子都是有機磷農藥中毒,如果晚送一會兒,后果不堪設想。
“怎么會這樣?孩子們早上還好好的,昨天晚上也沒有任何異常,怎么吃了這些散裝小零食以后就出現問題了?是不是這些食品有問題?”梁軒海滿腹疑惑。
小作坊食品屢屢出事,事后追究不容易
梁軒海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孩子們吃的散裝小食品是他妻子18日傍晚在集市的一個流動攤床上買的。當天晚上,他們把這些用塑料袋包裝著的東西放在專門放食物的抽屜里,不可能在家里沾上農藥。
19日下午,梁軒海到鄉工商所投訴。該所工作人員隨即到集市上將流動攤販秦勝印的余貨進行了封存。“該所所長告訴我們,由于不能確定是不是食物本身的問題,只有先去化驗孩子具體中毒情況,化驗結果出來以后才能進行調查。”梁軒海說。
在咨詢過衛輝市防疫站之后,梁軒海發現,孩子中毒情況的化驗,衛輝市做不了,只有到省會鄭州才能做。而且,這個化驗做下來居然需要幾十萬元。
“這3個孩子這一周的醫藥費就花了3萬元,我們怎么還有幾十萬去做化驗啊?!”梁軒海看著那捆厚厚的住院賬單,愁眉不展。
梁軒海也曾打過110報案。衛輝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在了解情況之后解釋說,食物中毒屬于工商管理部門的職責,目前無法確定是食物本身的農藥殘留還是有人故意投毒,只能等結果確定以后才能立案。
衛輝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長秦躍華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這些散裝食品是他們3月18日在集市上買的,第二天早上吃過以后才有事的。但與此同時,并沒有發現其他購買者出現中毒的現象。所以是食物本身帶農藥還是食物買回去以后出現農藥污染,還有待確定。”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散裝小食品的賣家衛輝市農民秦勝印,也一直強調自己賣的東西沒有問題。
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在河南省有關媒體的關注下,3月24日晚上8點多,太公鄉工商所通知買賣雙方當事人到場,將19日下午封存的食品進行了取樣,25日早上送往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化驗。28日,檢測結果顯示:檢測的食品樣品呈陰性,不含有機磷。
目前,梁軒海家的3個孩子都已安全出院。但孩子中毒的具體原因至今仍是一個謎。“我們拿家里的食品給雞吃,雞也出現了相關的癥狀。可工商局封存的東西卻檢測沒有問題。難道我們會害自己的孩子?”梁軒海說。
與梁軒海一家有相似遭遇的還有鄭州市的呂女士一家。據河南當地媒體報道,2010年11月23日下午,鄭州市民呂女士的母親在小區門前的流動攤販上買了4元錢的豬肝。結果當晚一家3口吃后全部中毒,其中懷有9個月身孕的呂女士因醫治無效死亡。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因食用小作坊食品中毒的事件屢屢發生,數不勝數。就在4月13日,因食用小作坊供應的米皮,河南省周口市一學校25人發生食物中毒
小作坊食品抽檢信息竟不公開
據記者了解,賣給梁軒海妻子散裝小食品的流動攤販屬于無證經營。對此,衛輝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稱,2004年中央出臺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見》中有規定: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和收取有關稅費。無證經營并不違法。
記者在衛輝市幾家批發商店調查,找到了一些散裝零食。店主稱這幾種小食品都產自衛輝市附近的一家東升食品廠。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同一個食品廠出產的食品,在外包裝上卻有兩個產地:一個是衛輝市薛屯,一個是浙江余杭市。記者依照包裝袋上的電話進行咨詢,對方稱:“廠長在外地,廠里生意不好已經關門放假了。”
對于這種明顯存在問題的食品,記者詢問太公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該所工作人員先是表示:“我們每周都會對轄區內的商店和營業部門進行巡查,這個情況我不知曉,需要詢問巡查人員。”數天后,他們又稱:“負責這個事件的工作人員今天請假了,相關情況不清楚。”幾天后記者繼續詢問,該所又稱,該食品廠不在其轄區,屬于質檢部門的管轄范圍。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衛輝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但是意外的是,不管是舉報電話還是打假投訴電話,都處于欠費停機狀態,無法接通。
記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有關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
但是,衛輝市工商局消保科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全國一多半省市并沒有相關政策出臺。農村生產加工小作坊和流動攤販基本處于監管空白。“這些小食品的流動性比較大,沒有固定場所,監管起來難度極大。而且從2009年停收工商費用以后,他們就不再進行工商登記,工商部門對他們的監管基本上都是事后監管,也就是出了問題再去管。”
該工作人員解釋說,他們日常的抽檢多是針對大廠和知名品牌的食品。“小加工作坊和小廠生產的食品多而繁雜,而我們的人員和經費有限,不可能做到樣樣監管。而且,這些存有隱患的小食品是很難進入正規商場和大型超市的。”
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處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工商部門只是對流通領域的食品進行監管、抽查,如果質監部門沒有從源頭上把好關的話,小食品很容易走入市場。“抽檢不是普檢,也就是給廠家一個壓力,如果抽檢不到的話,這類產品就很容易蒙混過關。”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由于各縣市的情況不同,食品安全的抽檢頻率和周期并沒有統一的規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各地具體抽檢情況要看各地政府部門的安排,省局僅僅起一個指導作用。
記者隨機在市場上買了一些小作坊和小工廠生產的小食品,并通過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處工作人員的幫助,證實標示為鄭州市管城區毛國強食品廠生產的豆腐干的生產許可證號無法查到。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到鄭州市管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希望了解該局對小食品加工廠的日常巡查和檢驗情況,該局卻稱:“這些是我們的工作內容,只能對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不對社會公開。”
記者就此詢問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小作坊食品的監管情況,經過約訪、留條等程序以后,三天的等待換來了該局相關負責人電話告知:“目前人大正在開會商議食品類加工小作坊的立法情況”。
在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方網站上,記者查到最近一期的關于小食品類的抽查報告的公告時間為2010年6月2日。記者在新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查閱發現,該局在201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都有食品安全抽查計劃,且已于2010年12月20日截止。但是記者從該局的網站和省局的網站上,都無法找到抽查結果。
無人愿管,小作坊想合法竟也難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媒體報道稱,目前中國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約有44.8萬家,其中80%為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小作坊;食品經營主體約323萬家,有證餐飲單位約210萬家,無證照的小作坊、小攤販和小餐飲則難以計數,食品安全監管對象點多面廣,小、散、亂的特點突出。
為什么這些黑作坊能夠生存?有知情者向記者透露,目前一個小作坊如果要辦理一整套食品生產許可的手續,最起碼得5萬元。而許多小作坊什么證都不辦,2萬元就可以生產。而且,由于這些“三無”小作坊生產的產品價格低廉,上門送貨,深受不少小商店和小超市的喜歡。
以鄭州市管城區一家食品廠生產的一箱420袋的小包裝麻辣食品為例,批發價格每袋為0.28元,零售價為0.5元,毛利潤率近100%。而由于處于監管空白,其食品質量和安全根本無法保證。
另一個更加令人哭笑不得的情況是,因為監管空白、責任不清,在一些地方,一些小作坊想取得合法的身份竟然也無法實現。
在河南省平頂山市,眾多饅頭、面條作坊均沒有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一家面條作坊的店主對記者說:“不是我們不辦證,是現在的政策讓我們不用辦證,也找不到哪個部門去辦證。”
據記者了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以后,取消了對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食品衛生許可和工商登記,而包括河南省在內的全國絕大多數省區市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目前仍未出臺。結果,一些食品加工小作坊原有的衛生許可證被廢止,原工商執照也失效,同黑作坊一樣處于無照無證的狀態,有關職能部門也不愿去管。
記者采訪了解到,對此,衛生部門認為,面條作坊進行的是食品生產和加工活動,應該找質監部門辦理生產許可證。質監部門則認為,質監部門只為生產加工性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面條作坊不在辦證范圍之內,應該由工商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辦理。而工商部門則認為,工商部門主要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證的辦理,質檢部門應該給面條作坊辦理衛生許可證。
“食品小作坊在我們身邊隨處可見,與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他們處在這樣沒人管的境地,其食品安全怎么能夠保證?”鄭州市一位市民說,“希望政府趕快出臺管理辦法,切實保護群眾的食品安全。否則,說不定哪天我也中毒遭殃了!”
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了解到,目前廣東等省份已經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出臺的條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河南省相關的立法工作也已經啟動,但是何時出臺目前仍無時間表。
讓無辜的饅頭蒙羞的是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
4月11日,該公司違規加工生產的饅頭被曝光。其違規行為至少有兩條,一是在面粉中非法添加山梨酸鉀、色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劑,這些食品添加劑都是明令禁止在饅頭類產品中使用的。二是將超過保質期的饅頭回收重新制作新饅頭。
這些違規加工生產的饅頭看起來與正常生產的饅頭并無區別,堂而皇之地走進數家大大小小的超市,而且賣得很好。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因使用這些違規加工生產的饅頭而致病的事件發生。然而,對饅頭的恐慌正在形成。
有網友表示,自己幾乎每天晚上都要食用這種饅頭,看到這樣的新聞,這位網友很擔心自己正在慢性中毒。
安全屏障屢屢被突破
4月12日,上海成立由市政府領導為組長,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以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表示,將徹查此案、依法嚴懲,徹查過程將向社會公開,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
聯合調查組當天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饅頭生產過程中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將過期饅頭重新用于原料再生產、違法添加色素等行為。
目前,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已被責令停產整頓,企業責任人被公安部門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上海質量技監部門對可疑原料和產品進行了封存扣押,對企業賬冊進行了登記保存,并責令其召回問題產品。截至12日16時,該公司生產的1.6萬個饅頭被封存、下架。
同一天,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發布消息,要求上海市質監局嚴查嚴辦,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這么看,政府部門的反應很迅速。然而,另一個疑問隨之而來:監管部門為什么沒有先發現?監管為什么總是發生在事后?
還是要回到食品安全的監管流程上。
按照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涉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這些部門是按照從原材料到產品、市場、餐桌的順序進行分段監管。從田間地頭到餐桌,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監管部門把關,為公眾的食品安全構筑屏障。
然而,這個安全屏障卻屢屢被突破。
在上海饅頭事件中,生產者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證照齊全,擁有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其生產的饅頭產品也都獲得了QS標志(質量合格標志)。
為何監管缺失并不鮮見
這是莫大的諷刺。
在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一直都是個麻煩事。
在監管層面,政府部門認為我國現階段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因為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要求在不斷提高。各個監管部門都抱怨不好管,因為從事食品生產、餐飲的小商販、小公司眾多,監管難度太大。
然而,這并不能成為監管不力的借口。在監管體系上,已經經歷多次調整,形成如今的多個監管部門分段監管的格局。如果分段監管的各監管部門都能夠盡心盡責地管好分管的那一段,食品安全應該不再成為問題。
“這么多年的經驗證明,一個事情如果一個部門管不了,多個部門必然也管不好。”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這樣說,消除監管真空地帶、建立無縫對接的監管理念已經提了這么多年,但在執行上依然不到位。
在劉俊海看來,監管部門根本就沒有做到盡心盡責,總是事后監管、被動監管、消極監管。總是在媒體曝光了之后、上級領導做了批示之后才去監管、執法,反之就沒有動力去監管。
在此次上海饅頭事件中,違規加工生產饅頭的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并非沒有監管,監管部門一個月會抽查一次。當監管部門來檢查的時候,公司就把東西拿到辦公室給他們檢查,不讓他們去車間,“他們一來我們就把車間的門關上,不讓他們進去。”
面對監管部門,違規生產的企業自然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對策來應付,我們的監管部門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些監管部門有時候真是很愚蠢,有的甚至在檢查前通知企業,那能檢查出什么問題?”劉俊海說,監管部門的工作總是流于形式,企業怎么會不鉆空子。
今年3月15日,國務院發布文件,對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安排。
如果衛生行政部門看到該公司生產車間污水橫流,工作人員沒有穿戴統一的清潔的工作衣帽,能否為其出具衛生許可證?
如果質檢部門按照規定嚴格進行檢查檢驗,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回收過期產品重新回爐后的產品能否獲得QS標志?
如果工商部門能夠嚴格流通中的檢查,這些違規加工制成的饅頭能否登上百姓的餐桌?
很顯然,這些本該盡到的監管責任都缺失了。而這樣的監管缺失并不鮮見。
記者曾隨同國家某部委到地方進行食品安全的調研,所到之處都有兩三個不同部門陪同檢查。
在一個城市,記者所在的調查組推掉該城市相關部門安排的檢查點,臨時進入路邊一家中等規模的餐廳后廚。當記者揭開這家餐廳一口鍋的鍋蓋時,數只碩大的蟑螂四散逃開。然而,就是這家餐廳,收銀臺后的墻上赫然貼著衛生檢驗合格的標志。
在另一個城市,一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曾經對某縣的一種粉絲產品生產進行檢查,檢查的結果讓她連續三天都吃不下飯。而該縣的相關監管工作人員卻嘲笑她,這有什么稀奇的,當地就是這么做粉絲的。
“我們當時都沒有告訴媒體,不然得造成多大負面影響?”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這個文件指出,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基礎薄弱的狀況尚未根本轉變,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管工作不到位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按照這個文件的要求,今年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從蘇丹紅鴨蛋到抗生素多寶魚,從三聚氰胺牛奶到瘦肉精豬肉再到如今的染色饅頭,幾乎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與監管不力脫不了干系,然而除了三聚氰胺牛奶事件中國家質檢總局局長辭職外,幾乎看不到對監管責任的追究。
在劉俊海看來,對食品安全應該是零容忍,對監管不力的政府部門與相關責任人都要做出嚴厲處罰,該撤職的要撤職,該降職的要降職,不能總是無人為監管缺位負責。現有的監管隊伍已經足夠了,卻總是監管不好,總要有人為此負責。
“不少政府部門依舊將發展放在第一位,認為企業發展起來了,其他問題都是小問題。”劉俊海說,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發展必須是在規范中的發展,不能總是無規范的亂發展。
每次面對食品安全事件,我們都希望是最后一次,這樣的愿望何時能夠實現?
食品小作坊安全監管誰負責
中毒之后處理難事前監管無人管
近一個月來,河南省衛輝市(縣級)的梁軒海家都沉浸在急性食物中毒的陰影中。
3月19日7時多,梁軒海14歲的兒子和4歲的女兒以及5歲的侄女,空腹吃了他妻子買的貓耳朵、薯條、蝦片等散裝小食品。不到4分鐘,3個孩子就出現全身無力、頭暈、頭痛、冒汗、流涎、惡心、嘔吐等中毒癥狀。經過搶救,孩子們脫離了生命危險。醫生診斷認為:3個孩子都是有機磷農藥中毒,如果晚送一會兒,后果不堪設想。
“怎么會這樣?孩子們早上還好好的,昨天晚上也沒有任何異常,怎么吃了這些散裝小零食以后就出現問題了?是不是這些食品有問題?”梁軒海滿腹疑惑。
小作坊食品屢屢出事,事后追究不容易
梁軒海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孩子們吃的散裝小食品是他妻子18日傍晚在集市的一個流動攤床上買的。當天晚上,他們把這些用塑料袋包裝著的東西放在專門放食物的抽屜里,不可能在家里沾上農藥。
19日下午,梁軒海到鄉工商所投訴。該所工作人員隨即到集市上將流動攤販秦勝印的余貨進行了封存。“該所所長告訴我們,由于不能確定是不是食物本身的問題,只有先去化驗孩子具體中毒情況,化驗結果出來以后才能進行調查。”梁軒海說。
在咨詢過衛輝市防疫站之后,梁軒海發現,孩子中毒情況的化驗,衛輝市做不了,只有到省會鄭州才能做。而且,這個化驗做下來居然需要幾十萬元。
“這3個孩子這一周的醫藥費就花了3萬元,我們怎么還有幾十萬去做化驗啊?!”梁軒海看著那捆厚厚的住院賬單,愁眉不展。
梁軒海也曾打過110報案。衛輝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在了解情況之后解釋說,食物中毒屬于工商管理部門的職責,目前無法確定是食物本身的農藥殘留還是有人故意投毒,只能等結果確定以后才能立案。
衛輝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長秦躍華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這些散裝食品是他們3月18日在集市上買的,第二天早上吃過以后才有事的。但與此同時,并沒有發現其他購買者出現中毒的現象。所以是食物本身帶農藥還是食物買回去以后出現農藥污染,還有待確定。”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散裝小食品的賣家衛輝市農民秦勝印,也一直強調自己賣的東西沒有問題。
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在河南省有關媒體的關注下,3月24日晚上8點多,太公鄉工商所通知買賣雙方當事人到場,將19日下午封存的食品進行了取樣,25日早上送往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化驗。28日,檢測結果顯示:檢測的食品樣品呈陰性,不含有機磷。
目前,梁軒海家的3個孩子都已安全出院。但孩子中毒的具體原因至今仍是一個謎。“我們拿家里的食品給雞吃,雞也出現了相關的癥狀。可工商局封存的東西卻檢測沒有問題。難道我們會害自己的孩子?”梁軒海說。
與梁軒海一家有相似遭遇的還有鄭州市的呂女士一家。據河南當地媒體報道,2010年11月23日下午,鄭州市民呂女士的母親在小區門前的流動攤販上買了4元錢的豬肝。結果當晚一家3口吃后全部中毒,其中懷有9個月身孕的呂女士因醫治無效死亡。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因食用小作坊食品中毒的事件屢屢發生,數不勝數。就在4月13日,因食用小作坊供應的米皮,河南省周口市一學校25人發生食物中毒
小作坊食品抽檢信息竟不公開
據記者了解,賣給梁軒海妻子散裝小食品的流動攤販屬于無證經營。對此,衛輝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稱,2004年中央出臺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見》中有規定: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和收取有關稅費。無證經營并不違法。
記者在衛輝市幾家批發商店調查,找到了一些散裝零食。店主稱這幾種小食品都產自衛輝市附近的一家東升食品廠。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同一個食品廠出產的食品,在外包裝上卻有兩個產地:一個是衛輝市薛屯,一個是浙江余杭市。記者依照包裝袋上的電話進行咨詢,對方稱:“廠長在外地,廠里生意不好已經關門放假了。”
對于這種明顯存在問題的食品,記者詢問太公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該所工作人員先是表示:“我們每周都會對轄區內的商店和營業部門進行巡查,這個情況我不知曉,需要詢問巡查人員。”數天后,他們又稱:“負責這個事件的工作人員今天請假了,相關情況不清楚。”幾天后記者繼續詢問,該所又稱,該食品廠不在其轄區,屬于質檢部門的管轄范圍。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衛輝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但是意外的是,不管是舉報電話還是打假投訴電話,都處于欠費停機狀態,無法接通。
記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有關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
但是,衛輝市工商局消保科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全國一多半省市并沒有相關政策出臺。農村生產加工小作坊和流動攤販基本處于監管空白。“這些小食品的流動性比較大,沒有固定場所,監管起來難度極大。而且從2009年停收工商費用以后,他們就不再進行工商登記,工商部門對他們的監管基本上都是事后監管,也就是出了問題再去管。”
該工作人員解釋說,他們日常的抽檢多是針對大廠和知名品牌的食品。“小加工作坊和小廠生產的食品多而繁雜,而我們的人員和經費有限,不可能做到樣樣監管。而且,這些存有隱患的小食品是很難進入正規商場和大型超市的。”
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處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工商部門只是對流通領域的食品進行監管、抽查,如果質監部門沒有從源頭上把好關的話,小食品很容易走入市場。“抽檢不是普檢,也就是給廠家一個壓力,如果抽檢不到的話,這類產品就很容易蒙混過關。”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由于各縣市的情況不同,食品安全的抽檢頻率和周期并沒有統一的規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各地具體抽檢情況要看各地政府部門的安排,省局僅僅起一個指導作用。
記者隨機在市場上買了一些小作坊和小工廠生產的小食品,并通過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處工作人員的幫助,證實標示為鄭州市管城區毛國強食品廠生產的豆腐干的生產許可證號無法查到。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到鄭州市管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希望了解該局對小食品加工廠的日常巡查和檢驗情況,該局卻稱:“這些是我們的工作內容,只能對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不對社會公開。”
記者就此詢問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小作坊食品的監管情況,經過約訪、留條等程序以后,三天的等待換來了該局相關負責人電話告知:“目前人大正在開會商議食品類加工小作坊的立法情況”。
在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方網站上,記者查到最近一期的關于小食品類的抽查報告的公告時間為2010年6月2日。記者在新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查閱發現,該局在201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都有食品安全抽查計劃,且已于2010年12月20日截止。但是記者從該局的網站和省局的網站上,都無法找到抽查結果。
無人愿管,小作坊想合法竟也難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媒體報道稱,目前中國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約有44.8萬家,其中80%為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小作坊;食品經營主體約323萬家,有證餐飲單位約210萬家,無證照的小作坊、小攤販和小餐飲則難以計數,食品安全監管對象點多面廣,小、散、亂的特點突出。
為什么這些黑作坊能夠生存?有知情者向記者透露,目前一個小作坊如果要辦理一整套食品生產許可的手續,最起碼得5萬元。而許多小作坊什么證都不辦,2萬元就可以生產。而且,由于這些“三無”小作坊生產的產品價格低廉,上門送貨,深受不少小商店和小超市的喜歡。
以鄭州市管城區一家食品廠生產的一箱420袋的小包裝麻辣食品為例,批發價格每袋為0.28元,零售價為0.5元,毛利潤率近100%。而由于處于監管空白,其食品質量和安全根本無法保證。
另一個更加令人哭笑不得的情況是,因為監管空白、責任不清,在一些地方,一些小作坊想取得合法的身份竟然也無法實現。
在河南省平頂山市,眾多饅頭、面條作坊均沒有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一家面條作坊的店主對記者說:“不是我們不辦證,是現在的政策讓我們不用辦證,也找不到哪個部門去辦證。”
據記者了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以后,取消了對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食品衛生許可和工商登記,而包括河南省在內的全國絕大多數省區市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目前仍未出臺。結果,一些食品加工小作坊原有的衛生許可證被廢止,原工商執照也失效,同黑作坊一樣處于無照無證的狀態,有關職能部門也不愿去管。
記者采訪了解到,對此,衛生部門認為,面條作坊進行的是食品生產和加工活動,應該找質監部門辦理生產許可證。質監部門則認為,質監部門只為生產加工性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面條作坊不在辦證范圍之內,應該由工商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辦理。而工商部門則認為,工商部門主要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證的辦理,質檢部門應該給面條作坊辦理衛生許可證。
“食品小作坊在我們身邊隨處可見,與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他們處在這樣沒人管的境地,其食品安全怎么能夠保證?”鄭州市一位市民說,“希望政府趕快出臺管理辦法,切實保護群眾的食品安全。否則,說不定哪天我也中毒遭殃了!”
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了解到,目前廣東等省份已經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出臺的條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河南省相關的立法工作也已經啟動,但是何時出臺目前仍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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