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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警惕舌尖上的“塑化劑”
[2014/12/9]
臺灣飲料、酒鬼酒等風波,讓“塑化劑”這一本陌生的化學名詞,引起廣泛關注。而近期杭州市疾控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塑化劑并未走遠,其仍在化妝品、保健食品、兒童玩具中存在,檢測報告顯示,200份食品中,逾4成超出國家規定限量值,包括食用油、油炸食品、茶葉、面制品、木耳等消費者常購買的產品。
研究者在浙江11個地市的藥店采樣了24批兒童使用的口服液保健品,8批檢出塑化劑,一批超限近3倍;中山大學藥學院有關研究指出,靈芝孢子油、五味子油、葡萄籽油等塑料瓶裝的中藥油脂塑化劑都有超限。
專家表示,塑化劑對人體的危害取決于攝入量和攝入時間的長短,但內情不能總是秘而不宣或姍姍來遲。廠家應盡可能選擇更為安全的包裝材料,監管部門實現源頭到終端的監管,讓食品去“塑化”是當務之急。
200份食品4成超限
廣泛使用的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嚴禁添加到食品中,但允許使用在食品等包裝容器中,很容易產生遷移,我國衛生部門對3種塑化劑的最大遷移量進行了明確規定。
杭州市疾控中心的報告顯示,當地200份食品檢測中就存在兩種不同的塑化劑,一種87份樣品超限,另一種16份食品超限,共占樣品比例逾4成。這份發布于《中國衛生檢驗雜志》上的相關數據也引起業內人士的密切關注。
“涉及檢測的相關食品,都是在杭州市場上隨機購買,且是出廠檢驗合格、并準予銷售。”杭州市疾控中心理化檢驗科工作人員樊繼彩博士說,包括食用油、油炸食品、茶葉、面制品、木耳等消費者常購買的產品。
檢測結果顯示,塑化劑在油脂類產品中比非油脂類產品中更容易溶出,且在食品中的污染較普遍,不止來源于包裝材料,在食品的生產、運輸以及保存過程中都有遷移。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技術總監馬志英介紹,生煎包、油條等一些油煎類早餐,放在塑料袋后受高溫和油脂影響,都會出現塑化劑遷移而超限。“有的塑料袋本身質量差,甚至用的是回收塑料,特別容易出現這一問題。”
塑化劑的危害引起了研究機構和環保組織的擔心,研究指出,超量接觸可能對環境、人類生殖系統和激素功能都造成影響。2011年,臺灣曝出飲料人為添加,數百種產品“淪陷”;2012年,白酒塑化劑檢出超標,對人體健康危害幾何、消費者知情權如何保障也成為質疑焦點。
樊繼彩說,堵住了人為添加的可能,遷移的危害也不可小覷。“全球每年塑化劑用量高達820萬噸以上,其中大量用于包裝,但包裝材料引起塑化劑遷移,最終污染食品、藥品、食用香精等的現象并不少見。”
化妝品、玩具、藥品涉“塑”?
據了解,我國已將5種塑化劑列入了化妝品的“黑名單”,也對食品中遷移量做出規定,但只要和塑料有長時間接觸,塑化劑的身影就很難避免。公開數據顯示,包括指甲油、飲用水、保健食品、兒童玩具中,檢出禁用成分、或塑化劑超限的現象并不少見。
而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的一項調查顯示,研究者在浙江省11個地市的藥店采樣了24批兒童使用的口服液保健品,8批檢出塑化劑,一批超限近3倍;中山大學藥學院有關研究指出,靈芝孢子油、五味子油、葡萄籽油等塑料瓶裝的中藥油脂都有超限……
對塑化劑有十多年研究的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厲曙光表示,加熱路邊的塑料瓶裝豆漿,用塑料袋直接裝油炸食品,都可能導致遷移;一些食品即使沒有接觸過塑料,也可能含有大量塑化劑,就是塑料大棚腐爛污染了土壤。
然而,由于標準缺失、執法力度弱、企業重視度低,塑化劑的問題卻常常被監管和企業忽略。此前白酒塑化劑風波爆發時,也有監管人員直言,相關部門沒有將塑化劑指標正式列入白酒產品的標準,從法律角度講,沒法判斷是否超標。雖然有遷移量規定,但沒有上升到法律、法規的層面,對企業難有法律約束力。
完善制度,告別舌尖上的“塑化劑”
現在到底有多少日用品中可能含有塑化劑?是否到了危害健康的臨界點?在被曝光兩年之后,今年6月國家衛計委關于白酒塑化劑的風險評估結果出來,認為對飲酒者的健康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塑化劑對人體的危害取決于攝入量和攝入時間的長短,但‘內情’不能總是秘而不宣或‘姍姍來遲’。”厲曙光說,無論是監管部門、研究機構還是行業協會,都必須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與歐美相比,我國對塑化劑標準、范圍的研究還比較滯后。美國2009年實施“鄰苯二甲酸酯行動計劃”,對8種毒性明顯的塑化劑加強管控;且對玩具、兒童用品、可食用產品甚至工作環境中的塑化劑含量都有明確限制。
樊繼彩指出,我國僅對3種給出了遷移限量,歐盟則對7種給出遷移限量。塑化劑的監管需盡快建立標準、迎頭趕上,告別舌尖上的“塑化劑”。
研究者在浙江11個地市的藥店采樣了24批兒童使用的口服液保健品,8批檢出塑化劑,一批超限近3倍;中山大學藥學院有關研究指出,靈芝孢子油、五味子油、葡萄籽油等塑料瓶裝的中藥油脂塑化劑都有超限。
專家表示,塑化劑對人體的危害取決于攝入量和攝入時間的長短,但內情不能總是秘而不宣或姍姍來遲。廠家應盡可能選擇更為安全的包裝材料,監管部門實現源頭到終端的監管,讓食品去“塑化”是當務之急。
200份食品4成超限
廣泛使用的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嚴禁添加到食品中,但允許使用在食品等包裝容器中,很容易產生遷移,我國衛生部門對3種塑化劑的最大遷移量進行了明確規定。
杭州市疾控中心的報告顯示,當地200份食品檢測中就存在兩種不同的塑化劑,一種87份樣品超限,另一種16份食品超限,共占樣品比例逾4成。這份發布于《中國衛生檢驗雜志》上的相關數據也引起業內人士的密切關注。
“涉及檢測的相關食品,都是在杭州市場上隨機購買,且是出廠檢驗合格、并準予銷售。”杭州市疾控中心理化檢驗科工作人員樊繼彩博士說,包括食用油、油炸食品、茶葉、面制品、木耳等消費者常購買的產品。
檢測結果顯示,塑化劑在油脂類產品中比非油脂類產品中更容易溶出,且在食品中的污染較普遍,不止來源于包裝材料,在食品的生產、運輸以及保存過程中都有遷移。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技術總監馬志英介紹,生煎包、油條等一些油煎類早餐,放在塑料袋后受高溫和油脂影響,都會出現塑化劑遷移而超限。“有的塑料袋本身質量差,甚至用的是回收塑料,特別容易出現這一問題。”
塑化劑的危害引起了研究機構和環保組織的擔心,研究指出,超量接觸可能對環境、人類生殖系統和激素功能都造成影響。2011年,臺灣曝出飲料人為添加,數百種產品“淪陷”;2012年,白酒塑化劑檢出超標,對人體健康危害幾何、消費者知情權如何保障也成為質疑焦點。
樊繼彩說,堵住了人為添加的可能,遷移的危害也不可小覷。“全球每年塑化劑用量高達820萬噸以上,其中大量用于包裝,但包裝材料引起塑化劑遷移,最終污染食品、藥品、食用香精等的現象并不少見。”
化妝品、玩具、藥品涉“塑”?
據了解,我國已將5種塑化劑列入了化妝品的“黑名單”,也對食品中遷移量做出規定,但只要和塑料有長時間接觸,塑化劑的身影就很難避免。公開數據顯示,包括指甲油、飲用水、保健食品、兒童玩具中,檢出禁用成分、或塑化劑超限的現象并不少見。
而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的一項調查顯示,研究者在浙江省11個地市的藥店采樣了24批兒童使用的口服液保健品,8批檢出塑化劑,一批超限近3倍;中山大學藥學院有關研究指出,靈芝孢子油、五味子油、葡萄籽油等塑料瓶裝的中藥油脂都有超限……
對塑化劑有十多年研究的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厲曙光表示,加熱路邊的塑料瓶裝豆漿,用塑料袋直接裝油炸食品,都可能導致遷移;一些食品即使沒有接觸過塑料,也可能含有大量塑化劑,就是塑料大棚腐爛污染了土壤。
然而,由于標準缺失、執法力度弱、企業重視度低,塑化劑的問題卻常常被監管和企業忽略。此前白酒塑化劑風波爆發時,也有監管人員直言,相關部門沒有將塑化劑指標正式列入白酒產品的標準,從法律角度講,沒法判斷是否超標。雖然有遷移量規定,但沒有上升到法律、法規的層面,對企業難有法律約束力。
完善制度,告別舌尖上的“塑化劑”
現在到底有多少日用品中可能含有塑化劑?是否到了危害健康的臨界點?在被曝光兩年之后,今年6月國家衛計委關于白酒塑化劑的風險評估結果出來,認為對飲酒者的健康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塑化劑對人體的危害取決于攝入量和攝入時間的長短,但‘內情’不能總是秘而不宣或‘姍姍來遲’。”厲曙光說,無論是監管部門、研究機構還是行業協會,都必須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與歐美相比,我國對塑化劑標準、范圍的研究還比較滯后。美國2009年實施“鄰苯二甲酸酯行動計劃”,對8種毒性明顯的塑化劑加強管控;且對玩具、兒童用品、可食用產品甚至工作環境中的塑化劑含量都有明確限制。
樊繼彩指出,我國僅對3種給出了遷移限量,歐盟則對7種給出遷移限量。塑化劑的監管需盡快建立標準、迎頭趕上,告別舌尖上的“塑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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