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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設備許可證破冰 國產品牌迎來商機
[2014/12/5]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高端醫療市場多年被外資企業壟斷的背景下,這種變動對醫療設備國產化是有幫助的,也有助于拉低進口品牌的價格。同時,小型三甲醫院及二級醫院將是未來中外企業競爭的主戰場。
調整
11月5日,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副司長趙寧表示,國家衛計委按照國務院審改辦要求,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對“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第三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審批”兩項非行政許可事項的調整工作。
據悉,截至今年2月,國家衛計委公開保留的委本級行政審批事項有19項,其中,“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是其中僅有的兩個非行政許可事項之一。
我國大型醫療設備分為甲、乙兩類,長期實行的是配置許可證制度。衛生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負責編制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確定全國規劃控制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劃配置數量。甲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由醫療機構按屬地化原則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逐級上報,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批;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則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據了解,甲類設備包括PET/CT、伽馬刀、質子治療系統以及其他在區域內首次配置的單價在500萬元以上的醫用設備等;乙類設備包括CT、核磁共振、血管造影X線機等。其中,PET/CT和頭部伽馬刀被作為需要監管的主要甲類醫療設備。
隨著中國醫改進入深水區,在政府層面,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發展應用,已成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降低醫療成本的迫切要求。
“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制度如何調整,截至記者發稿,國家衛計委對本報記者的采訪需求仍未答復。
“此前就聽說明年4月份甲類醫療設備的配置許可會有變化,目前應該還在探討階段。”11月12日,國內一家知名醫療設備生產企業的高管向記者表示。
而據記者了解,幾個月前,國家衛計委曾就放開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證問題,向國內部分醫療設備生產企業征求過意見。
機會
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制度實行多年,弊端也逐漸顯露。
“現行的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制度,對國產醫療設備生產企業的壓力更大。大型醫療機構不缺錢,在好不容易申請到配置證后,醫療機構更多會選擇價格昂貴的進口醫療設備,這對拉低進口設備的價格是沒有好處的。”魚躍醫療董事、副總經理兼董秘陳堅向記者表示。
“大型醫療設備的配額始終是緊張的,導致沒有需求的醫療機構也會配置大型醫療設備,而真正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又配置不到,真正的需求被壓制,無效需求被激發。”陳堅說。
而對資金并不充足的小型三甲醫院、二級醫院來說,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又并不充足。尤其,民營醫療機構也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與公立醫院競爭著緊張的配額。
愛康國賓董事長兼CEO張黎剛告訴記者,高端醫療設備配額上,過去很多年對民營醫療機構的配額是沒有明確比例的,民營醫療機構需要和公立醫院去競爭,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
“當初我們的第一臺CT和核磁共振的申請,經過多次溝通、專家論證后才獲得批準。目前,國家從政策層面對民營醫療機構申請CT、PET-CT、核磁共振等大型醫療設備已經有所放松。“張黎剛說。
今年年初,《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按照非公立醫療機構設備配備不低于20%的比例,預留規劃空間。
張黎剛認為,醫療機構若通過環評,需要配置醫療設備,行政上不應該做限制,應放開審批。
實際上,今年年初,國家衛計委等部門已經在江蘇、浙江、上海、廣東、成都等五省市開始試點,對醫療機構申請國產大型醫療設備給予放開,但是申請進口的大型醫療設備,還是很難拿到配置證。
“相當于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削減原有的配置證。”一位醫療設備生產企業高管告訴記者。
在該人士看來,“這種改變是巨大的,比如在江蘇、成都、上海,醫療機構在申請醫療設備時,若注明購買國產的,配置證就比較容易拿到。”
“國產醫療設備目前有價格優勢,對國際品牌有壓力,進口設備價格降低下來,對市場將是一個良性促進。”張黎剛表示。
爭議
長期以來,CT、核磁共振、PET-CT等大型高端醫療設備市場70%被通用電氣、飛利浦、西門子三家跨國企業所壟斷。該壟斷格局被稱為“GPS神話”。
據記者了解,目前生產甲類醫療設備的企業在國內微乎其微,在上海聯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去年年底推出自主研發的PET-CT產品之前,國內沒有企業生產這一產品。而乙類大型醫療設備中,生產CT的僅有東軟、深圳安科、上海聯影醫療等幾家企業,生產核磁共振的企業不過10家左右。
“國內企業在大型高端醫療設備的市場份額不足10%。”陳堅表示。而據記者了解,像PET-CT這樣的甲類大型醫療設備,目前國內企業的市場份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前述企業高管分析,目前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在部分省市開展試點的態度,實際上就是對國產醫療設備的配置給予傾斜,存在政策導向,有進一步擴大試點的可能。“衛生主管部門站在行業管理的角度看,醫療設備的采購是無序的,仍需要規范。”
在他看來,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許可不能全部取消或放開。“完全放開審批的話,部分醫療機構的需求會爆發式增長,進口設備不需要降低價格,長期來看,這對本就處于劣勢的國內生產企業來說將會是舉步維艱。”
他認為,對進口醫療設備的配置采取一定的限制,而對國產的配置許可相對寬松,對國內生產企業是大利好。“客觀來講,乙類大型醫療設備如果不控制的話,有些醫院會過度、無序采購。甲類設備基本都在500萬元以上,相關部門還是要進行控制。”該高管表示。
調整
11月5日,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副司長趙寧表示,國家衛計委按照國務院審改辦要求,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對“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第三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審批”兩項非行政許可事項的調整工作。
據悉,截至今年2月,國家衛計委公開保留的委本級行政審批事項有19項,其中,“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是其中僅有的兩個非行政許可事項之一。
我國大型醫療設備分為甲、乙兩類,長期實行的是配置許可證制度。衛生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負責編制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確定全國規劃控制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劃配置數量。甲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由醫療機構按屬地化原則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逐級上報,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批;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則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據了解,甲類設備包括PET/CT、伽馬刀、質子治療系統以及其他在區域內首次配置的單價在500萬元以上的醫用設備等;乙類設備包括CT、核磁共振、血管造影X線機等。其中,PET/CT和頭部伽馬刀被作為需要監管的主要甲類醫療設備。
隨著中國醫改進入深水區,在政府層面,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發展應用,已成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降低醫療成本的迫切要求。
“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制度如何調整,截至記者發稿,國家衛計委對本報記者的采訪需求仍未答復。
“此前就聽說明年4月份甲類醫療設備的配置許可會有變化,目前應該還在探討階段。”11月12日,國內一家知名醫療設備生產企業的高管向記者表示。
而據記者了解,幾個月前,國家衛計委曾就放開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證問題,向國內部分醫療設備生產企業征求過意見。
機會
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制度實行多年,弊端也逐漸顯露。
“現行的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制度,對國產醫療設備生產企業的壓力更大。大型醫療機構不缺錢,在好不容易申請到配置證后,醫療機構更多會選擇價格昂貴的進口醫療設備,這對拉低進口設備的價格是沒有好處的。”魚躍醫療董事、副總經理兼董秘陳堅向記者表示。
“大型醫療設備的配額始終是緊張的,導致沒有需求的醫療機構也會配置大型醫療設備,而真正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又配置不到,真正的需求被壓制,無效需求被激發。”陳堅說。
而對資金并不充足的小型三甲醫院、二級醫院來說,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又并不充足。尤其,民營醫療機構也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與公立醫院競爭著緊張的配額。
愛康國賓董事長兼CEO張黎剛告訴記者,高端醫療設備配額上,過去很多年對民營醫療機構的配額是沒有明確比例的,民營醫療機構需要和公立醫院去競爭,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
“當初我們的第一臺CT和核磁共振的申請,經過多次溝通、專家論證后才獲得批準。目前,國家從政策層面對民營醫療機構申請CT、PET-CT、核磁共振等大型醫療設備已經有所放松。“張黎剛說。
今年年初,《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按照非公立醫療機構設備配備不低于20%的比例,預留規劃空間。
張黎剛認為,醫療機構若通過環評,需要配置醫療設備,行政上不應該做限制,應放開審批。
實際上,今年年初,國家衛計委等部門已經在江蘇、浙江、上海、廣東、成都等五省市開始試點,對醫療機構申請國產大型醫療設備給予放開,但是申請進口的大型醫療設備,還是很難拿到配置證。
“相當于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削減原有的配置證。”一位醫療設備生產企業高管告訴記者。
在該人士看來,“這種改變是巨大的,比如在江蘇、成都、上海,醫療機構在申請醫療設備時,若注明購買國產的,配置證就比較容易拿到。”
“國產醫療設備目前有價格優勢,對國際品牌有壓力,進口設備價格降低下來,對市場將是一個良性促進。”張黎剛表示。
爭議
長期以來,CT、核磁共振、PET-CT等大型高端醫療設備市場70%被通用電氣、飛利浦、西門子三家跨國企業所壟斷。該壟斷格局被稱為“GPS神話”。
據記者了解,目前生產甲類醫療設備的企業在國內微乎其微,在上海聯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去年年底推出自主研發的PET-CT產品之前,國內沒有企業生產這一產品。而乙類大型醫療設備中,生產CT的僅有東軟、深圳安科、上海聯影醫療等幾家企業,生產核磁共振的企業不過10家左右。
“國內企業在大型高端醫療設備的市場份額不足10%。”陳堅表示。而據記者了解,像PET-CT這樣的甲類大型醫療設備,目前國內企業的市場份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前述企業高管分析,目前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在部分省市開展試點的態度,實際上就是對國產醫療設備的配置給予傾斜,存在政策導向,有進一步擴大試點的可能。“衛生主管部門站在行業管理的角度看,醫療設備的采購是無序的,仍需要規范。”
在他看來,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許可不能全部取消或放開。“完全放開審批的話,部分醫療機構的需求會爆發式增長,進口設備不需要降低價格,長期來看,這對本就處于劣勢的國內生產企業來說將會是舉步維艱。”
他認為,對進口醫療設備的配置采取一定的限制,而對國產的配置許可相對寬松,對國內生產企業是大利好。“客觀來講,乙類大型醫療設備如果不控制的話,有些醫院會過度、無序采購。甲類設備基本都在500萬元以上,相關部門還是要進行控制。”該高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