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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受訪者認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不主動
[2013/7/30]
八成以上受訪者認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不主動 信息公開“擠牙膏”
當從媒體上得知湖南大量“鎘大米”流入廣東后,家住廣東東莞的潘俊威,對于自己吃的大米究竟安不安全很擔心。潘俊威表示,他特別想知道“鎘大米”流向了廣東哪些地方、東莞有沒有、“鎘大米”危害有多大等一系列問題的答案。可是,他在相關監管部門的網站上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他想要的信息。
調查中,93.8%的受訪者表示自己關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在不同類型的食品安全信息中,受訪者最關注的是“不合格的食品生產單位”(72.2%),其次是“不合格食品的危害”(68.3%),排在第三位的是“不合格食品的銷售單位、流向”(63.9%)。其他依次是:“有關部門對問題食品及生產廠商的處理結果”(63.6%)、“不合格食品的品牌、批次”(63.2%)、“食品安全常識”(47.4%)、“不合格食品的查貨數量”(33.7%)、“政府日常抽檢報告”(33.3%)等。
在獲取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方面,受訪者目前最多依賴的是“新聞媒體”(87.1%),其次是“親朋好友”(34.1%),“監管部門官方網站或報告”排在第三位(33.9%),最后是“網友個人發布的消息”(33.0%)。
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布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客觀。本次調查揭示,對于監管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工作,僅1.1%的受訪者認為做得非常充分,3.2%的受訪者認為比較充分,10.7%的受訪者感覺一般,83.6%的受訪者直言很不充分或不太充分,1.4%的受訪者回答不好說。
當前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工作上存在什么問題?84.7%的受訪者指出監管部門不主動,信息公開“擠牙膏”;81.7%的受訪者人感覺信息公開避重就輕,公眾真正需要的信息被隱瞞;80.9%的受訪者認為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個別管理部門選擇性公開;61.7%的受訪者表示監管部門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渠道有限,公眾不容易看到;55.1%的受訪者感覺信息公開不統一。
專家稱我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環節有待改進
“我國政府部門在食品風險交流這一環節上,還有待改進。”在今天中國農業大學舉辦的“第七屆兩岸三地食品安全與人類健康研討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陳君石指出。
陳君石認為,食品監管的目標是控制風險。國際通用的食品風險分析框架由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風險交流三部分組成。其中,風險評估是由專家完成的,這種評估不受政治、經濟、飲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評估的結果放之四海而皆準。風險管理是政府行為,是政府部門基于專家的風險評估結果,作出的立法、修改標準、勒令食品下架等決策。所謂風險交流,則是政府部門把風險評估的結果、風險管理的決策告知媒體、公眾、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對象。目前,我國建立了覆蓋31個省區市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完成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的建設。
針對食品風險交流,陳君石建議,各級政府設立風險交流部門,給予人員、經費支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使專家的風險評估信息準確地傳達到媒體、公眾那里,消除專家與公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國外的食品信息公開及監管政策值得我國學習
日本食品有自己的“身份證”,日本鹿兒島大學水產學部副教授、原上海海洋大學講師袁春紅說,所謂的食品“身份證”,其實是指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里的產品標識部分。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通過提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供應鏈環節中消費者關心的要素,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一旦發現問題,能夠根據溯源進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從源頭上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日本僅對牛肉和大米及米制品強制實施了質量安全追溯系統。但許多生產者為了打造自己的品牌,獲得消費者的信任,也在蔬菜、水果等產品上應用了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簡單來說,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就是食品外包裝上會印有QR碼(二維條碼的一種,QR是“QuickResponse”的縮寫,即快速反應編者注)。消費者用手機讀碼器掃描這些QR碼,就能獲得食品生產者、農藥與肥料使用情況等信息。
在監管方面,日本在全國各地都配置了食品衛生監視員,負責食品檢查、食品中毒調查、食品制造業以及飲食店的檢查、指導活動。按照法律規定,食品衛生監視員可以對飲食店等進行無事先通知的突擊檢查。日本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并接受各地方政府保健所一年兩次的定期檢查。如果企業第一次沒有通過檢查,可以派人參加保健所的研修班接受指導。如果第二次檢查仍沒有通過,就必須立即停止營業。日本對違法的食品生產企業有明確的懲罰條款。根據違法程度的不同,有從罰款到刑事懲罰的各種處罰措施。監管部門也會將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
日本《食品安全法》規定,為確保各種政策制定反映國民的意見,相關機構必須為國民提供信息。如今,消費者廳已聯合其他8個相關機構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數據庫。任何個人、單位都可以對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提出調查申請。消費者廳下設有消費者安全調查委員會,對人們的調查申請進行審議,若認定有必要調查,就會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后期,委員會還會將投訴事故和調查結果向全社會公開。
當從媒體上得知湖南大量“鎘大米”流入廣東后,家住廣東東莞的潘俊威,對于自己吃的大米究竟安不安全很擔心。潘俊威表示,他特別想知道“鎘大米”流向了廣東哪些地方、東莞有沒有、“鎘大米”危害有多大等一系列問題的答案。可是,他在相關監管部門的網站上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他想要的信息。
調查中,93.8%的受訪者表示自己關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在不同類型的食品安全信息中,受訪者最關注的是“不合格的食品生產單位”(72.2%),其次是“不合格食品的危害”(68.3%),排在第三位的是“不合格食品的銷售單位、流向”(63.9%)。其他依次是:“有關部門對問題食品及生產廠商的處理結果”(63.6%)、“不合格食品的品牌、批次”(63.2%)、“食品安全常識”(47.4%)、“不合格食品的查貨數量”(33.7%)、“政府日常抽檢報告”(33.3%)等。
在獲取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方面,受訪者目前最多依賴的是“新聞媒體”(87.1%),其次是“親朋好友”(34.1%),“監管部門官方網站或報告”排在第三位(33.9%),最后是“網友個人發布的消息”(33.0%)。
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布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客觀。本次調查揭示,對于監管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工作,僅1.1%的受訪者認為做得非常充分,3.2%的受訪者認為比較充分,10.7%的受訪者感覺一般,83.6%的受訪者直言很不充分或不太充分,1.4%的受訪者回答不好說。
當前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工作上存在什么問題?84.7%的受訪者指出監管部門不主動,信息公開“擠牙膏”;81.7%的受訪者人感覺信息公開避重就輕,公眾真正需要的信息被隱瞞;80.9%的受訪者認為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個別管理部門選擇性公開;61.7%的受訪者表示監管部門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渠道有限,公眾不容易看到;55.1%的受訪者感覺信息公開不統一。
專家稱我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環節有待改進
“我國政府部門在食品風險交流這一環節上,還有待改進。”在今天中國農業大學舉辦的“第七屆兩岸三地食品安全與人類健康研討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陳君石指出。
陳君石認為,食品監管的目標是控制風險。國際通用的食品風險分析框架由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風險交流三部分組成。其中,風險評估是由專家完成的,這種評估不受政治、經濟、飲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評估的結果放之四海而皆準。風險管理是政府行為,是政府部門基于專家的風險評估結果,作出的立法、修改標準、勒令食品下架等決策。所謂風險交流,則是政府部門把風險評估的結果、風險管理的決策告知媒體、公眾、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對象。目前,我國建立了覆蓋31個省區市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完成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的建設。
針對食品風險交流,陳君石建議,各級政府設立風險交流部門,給予人員、經費支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使專家的風險評估信息準確地傳達到媒體、公眾那里,消除專家與公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國外的食品信息公開及監管政策值得我國學習
日本食品有自己的“身份證”,日本鹿兒島大學水產學部副教授、原上海海洋大學講師袁春紅說,所謂的食品“身份證”,其實是指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里的產品標識部分。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通過提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供應鏈環節中消費者關心的要素,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一旦發現問題,能夠根據溯源進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從源頭上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日本僅對牛肉和大米及米制品強制實施了質量安全追溯系統。但許多生產者為了打造自己的品牌,獲得消費者的信任,也在蔬菜、水果等產品上應用了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簡單來說,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就是食品外包裝上會印有QR碼(二維條碼的一種,QR是“QuickResponse”的縮寫,即快速反應編者注)。消費者用手機讀碼器掃描這些QR碼,就能獲得食品生產者、農藥與肥料使用情況等信息。
在監管方面,日本在全國各地都配置了食品衛生監視員,負責食品檢查、食品中毒調查、食品制造業以及飲食店的檢查、指導活動。按照法律規定,食品衛生監視員可以對飲食店等進行無事先通知的突擊檢查。日本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并接受各地方政府保健所一年兩次的定期檢查。如果企業第一次沒有通過檢查,可以派人參加保健所的研修班接受指導。如果第二次檢查仍沒有通過,就必須立即停止營業。日本對違法的食品生產企業有明確的懲罰條款。根據違法程度的不同,有從罰款到刑事懲罰的各種處罰措施。監管部門也會將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
日本《食品安全法》規定,為確保各種政策制定反映國民的意見,相關機構必須為國民提供信息。如今,消費者廳已聯合其他8個相關機構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數據庫。任何個人、單位都可以對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提出調查申請。消費者廳下設有消費者安全調查委員會,對人們的調查申請進行審議,若認定有必要調查,就會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后期,委員會還會將投訴事故和調查結果向全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