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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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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開始推薦
[2012/11/21]
為深化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做好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關于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要求,推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推薦辦法和要求
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采取推薦單位或專家推薦兩種方式。各推薦單位于2012年12月20日起可以憑用戶名和密碼(附件1)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http://168.160.158.231/nosta),按要求組織推薦。如專家推薦,請推薦專家與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直接聯系獲取推薦號和密碼。
(一)單位推薦
1.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推薦指標不限,原則上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人,請注重推薦一線工作的杰出科學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推薦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學術水平高、國際影響大并對我國長期友好的候選人或外國組織。
3. 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本部門優秀項目和人選。推薦的項目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并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各推薦單位請嚴格按照下達指標數(附件1)進行推薦,各獎種指標不得挪用,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科技進步獎創新團隊和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類項目的推薦指標另行下達。
(二)專家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薦1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外國組織),或1項國家自然科學獎(僅限1人獨立完成的項目)。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員牽頭完成的基礎研究項目,可由3名以上國內知名同行專家(至少有1名院士)共同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
專家應推薦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項目(人選),且每年只能推薦1次。當推薦項目(人選)出現異議時,有責任協助處理。項目公示時將公布推薦專家姓名。
(三)推薦項目和人選的基本條件
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推薦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公開發表時間應當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的整體技術應用時間應當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產生社會和經濟效益。
2.推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如曾列入國家級計劃,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后推薦。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個推薦項目中作為前三完成人參加國家科技獎的評選。
推薦時間要求
(一)推薦材料截止時間
2013年1月31日前報送推薦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絡推薦截止時間
為了保障網絡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絡推薦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特別行政區、計劃單列市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9日上午八時。
2.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和專家推薦,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30日上午八時。
3.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大型行業協會、學會,大型企業及其他推薦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31日上午八時。
推薦辦法和要求
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采取推薦單位或專家推薦兩種方式。各推薦單位于2012年12月20日起可以憑用戶名和密碼(附件1)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http://168.160.158.231/nosta),按要求組織推薦。如專家推薦,請推薦專家與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直接聯系獲取推薦號和密碼。
(一)單位推薦
1.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推薦指標不限,原則上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人,請注重推薦一線工作的杰出科學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推薦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學術水平高、國際影響大并對我國長期友好的候選人或外國組織。
3. 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本部門優秀項目和人選。推薦的項目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并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各推薦單位請嚴格按照下達指標數(附件1)進行推薦,各獎種指標不得挪用,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科技進步獎創新團隊和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類項目的推薦指標另行下達。
(二)專家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薦1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外國組織),或1項國家自然科學獎(僅限1人獨立完成的項目)。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員牽頭完成的基礎研究項目,可由3名以上國內知名同行專家(至少有1名院士)共同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
專家應推薦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項目(人選),且每年只能推薦1次。當推薦項目(人選)出現異議時,有責任協助處理。項目公示時將公布推薦專家姓名。
(三)推薦項目和人選的基本條件
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推薦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公開發表時間應當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的整體技術應用時間應當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產生社會和經濟效益。
2.推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如曾列入國家級計劃,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后推薦。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個推薦項目中作為前三完成人參加國家科技獎的評選。
推薦時間要求
(一)推薦材料截止時間
2013年1月31日前報送推薦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絡推薦截止時間
為了保障網絡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絡推薦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特別行政區、計劃單列市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9日上午八時。
2.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和專家推薦,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30日上午八時。
3.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大型行業協會、學會,大型企業及其他推薦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31日上午八時。